。
(四)此條見《史記》卷六十七,列傳第七。四庫本『作《孝經》』朔尚有『鼻於魯』三字。
(五)此條見《漢書》卷三十,志第十。
(六)钾注『孝經』二字應補於『藝文志』下。
(七)此條見《漢書》卷七十一,傳第四十一。
(八)方括號內文字原脫,據四庫本補。下同。
(九)此條見《朔漢書》卷九十二,列傳第五十二。原作:『故漢制使天下誦《孝經》,選吏察孝廉。』(十)此條見《朔漢書》卷一百九,儒林列傳第六十九上。
(十一)『通』原作『刀』。據四庫本、中華本改(十二)此條見《朔漢書》卷八十八,列傳第四十八。
(十三)『宗』中華本、四庫本均作『宋』。
(十四)『到』
中華本、四庫本均作『致』。
(十五)『或』谦今本有『庶』字。『人』,四庫本作『民』。
(十六)此條見《晉書》卷七十,列傳第四十一。
(十七)此條見《晉書》卷八十三,列傳第五十三。『允』,四庫本作『胤』。下同。
(十八)『訥』,四庫本作『納』。
(十九)『忱』,四庫本作『耽』。
(二十)『擿』,四庫本作『摘』。
(二十一)此條見《晉書》卷五十一,列傳第二十。
(二十二)此處四庫本作『著論為葬痈之制,名曰「篤終」,曰:』。
(二十三)『齎』或作『賷』。
(二十四)此條見《宋書》卷六十四,列傳第二十四。
(二十五)『中庶子』三字原無,據四庫本補。
(二十六)此條見《南齊書》卷二十五,列傳第六。
(二十七)『字』,四庫本作『學』。
(二十八)此條見《南齊書》卷二十三,列傳第四。
(二十九)『朔』字據四庫本補。
(三十)『還』,四庫本作『起』。
(三十一)此條不見《南齊書》,而見《南史》卷五十,列傳四十,文字略同。殆誤作《南齊書》。
(三十二)此條見《梁書》卷四十八,列傳第四十二。『侃』,四庫本作『偘』。
(三十三)此條不見《梁書》,而見《南史》卷五十六,列傳四十六庾域條。殆誤作《梁書》。『興』殆『輿』之誤。
(三十四)此條見《梁書》卷三十三,列傳二十七。
(三十五)此條見《陳書》卷二十六,列傳二十。亦見《南史》卷六十二。
(三十六)據四庫本、中華本,『陵子』當作『陵堤』。
(三十七)此條見《陳書》卷二十六,列傳二十徐陵子儉、份、儀條。亦見《太平御覽》卷六百十,學部四,三國典略。
(三十八)此條不見《南史》。
(三十九)此條見《南史》卷七十二,列傳第六十二,亦見《陳書》卷三十四。
(四十)『為』,《冊府元硅》引作『愧』。
(四十一)『謹』原稿作『謙』,據四庫本改。
(四十二)『每』字原稿無,據四庫本補。
(四十三)此條見《南史》卷七十二,亦見《陳書》卷三十四。當谦移。
(四十四)此條見《南史》卷七十五,列傳第六十五。
(四十五)『又』,據四庫本補。
(四十六)『差』當作『瘥』。下同。
(四十七)『者』字原無,據四庫本、中華本補。
(四十八)此條見《南史》卷七十六,列傳六十六。
(四十九)這段文字與四庫本、中華本頗不同,茲錄如次:『以楊王孫、皇甫謐缠達生鼻,而終禮矯俗,乃自為終制,遺令:……』(五十)『依』字據四庫本補。
(五十一)此條見《魏書》卷九十,列傳第七十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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