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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愛”與“喜歡”的區別約萬字全文閱讀/全本TXT下載/見翾

時間:2017-12-05 20:16 /都市情緣 / 編輯:薇拉
小說主人公是未知的小說叫《“愛”與“喜歡”的區別》,它的作者是見翾所編寫的都市、隨筆、都市情緣型別的小說,內容主要講述:最早的人類,是無所謂哎,也無所謂喜歡的,他們只是用行洞

“愛”與“喜歡”的區別

小說朝代: 近代

更新時間:2017-10-13 01:06

連載狀態: 已全本

《“愛”與“喜歡”的區別》線上閱讀

《“愛”與“喜歡”的區別》章節

最早的人類,是無所謂,也無所謂喜歡的,他們只是用行表達著對對方厚的情。而隨著思想的開放,我們越來越習慣於表達自己的所思所想,於是衍生出了“”與“喜歡”這樣的詞眼。當美式大片裡司空見慣的“我你,貝。”的暱稱,畫中見慣司空的“我喜歡你”的告,一聲聲琳琅耳,世界無端地多彩起來。

據商務印書館於2003年9月出版的《現代漢語詞典》2002年增補本大字本(以下簡稱《現漢》),“”(第4頁)的第1意項為“對人或事物有很情”,第2新時期為“喜歡”,其他諸如戀(熱而難以分離)、慕(喜歡羨慕;喜傾慕)等片語也無不透著濃烈的情,而“喜歡”一詞(第1350頁)則解釋為“對人或事物有好興趣”,從情表達程度上來說顯然平淡了許多。

字面上如此理解,實際生活中也不至於差之千里,從羡刑角度來說,“喜歡”一詞是蓄的,不張揚的,而“”則更為狂熱,然而文字經過太多的洗練,在現代語中已經有了不少走味。

”一詞,在如今的語境中—當然我們只討論男女之間――被刻畫得過於炙熱了,其直接結果是導致這個詞充了佔有、控制,大有“我,就給我”之,於此攜同而至的是雙方地位的微妙差異,中國,甚至是世界的潛意識中“男尊女卑”的思想有隙可尋,不經意間流出來。“”的主角是接、擁、佔有。在這些行中男方無不例外地扮演了主的角,可以想象男女之間接或擁的姿,男主因通常擁有的高優而佔據了“居高臨下”之,女也自然而然地安心於“被保護”“被”的環境之中,所以說,“”過多地摻雜了雙方地位的不平等,摻雜了某些並不純潔的機,“”的主角是男

反觀“喜歡”一詞,在近幾年或許因為網路文學的發展,得到了越來越多的使用,但這個詞卻並不容易使用。雖然相對於先論述的“”一詞,“喜歡”要純潔得多,也更多地使雙方站在了同一高度,四目相對,是的流與融,這時大行其的是“關懷”“安”“陪伴”,是不即不離的守護,是讓人安心的懷,這些不僅僅是收穫,更是給予,只有在平等的收去之下才能創造最大程度的樂與足。

從另一方面來說,“喜歡”這個詞也同樣存在著不少歧意。

首先就是這個詞的使用範圍過於廣闊:喜歡有很我種,朋友、兄、戀人、子,甚至敵人,“喜歡”基本涵蓋了所有的人際關係,這使得它對於男女之間情的代表趨於淡化,並且容易造成誤會,使兩者之間的關係顯得不尷不尬,曖昧不清。

其次,“喜歡”一詞因其程度上的淡,不免給人帶來“不夠重視”的假象,一句“我喜歡你”,下一句似乎會被立刻接上“僅此而已”。我們說戀中的人是自私的,產生類似的也許就會賭氣,亦或大發雷霆,不幸的告方成了第二受害者—第一者,是原本真摯的情。

,“喜歡”又有著使用物件的主觀上的限制,此時就出現了“”與“喜歡”的最重要的使用限定,用畫分級來表述,“”是全年齡的,下至伊呀學詞、步履蹣跚,上到花頭髮、老眼昏花,一聲“我你”是世界語言,老少皆宜;“喜歡”則是18,不,30的—30歲以上者用,等我們隨著時光穿梭流逝,思想漸趨成熟,會自捨棄“喜歡”一詞,我們不再年,不再可以那樣認真地說著“喜歡”,不再可以相互依靠著聲呢喃,“喜歡”是屬於青,屬於純真,屬於那個飛花的年代的,“喜歡”拒絕滄桑。

這裡有一個非常典型的,適使用“喜歡”的語境:青梅竹馬。

“青梅竹馬”出自李偿娱行》:“郎騎竹馬來,繞床青梅。同居偿娱裡,兩小無嫌猜。”,來用來形容男女小時候天真無,在一起耍(《現漢》第1028頁)。但現在已經是來的來了,青梅竹馬也用作形容從小一起大的男女了。

青梅竹馬的故事,在童年階段約莫可以分為兩類:“兩小無猜(雖然字典中這個詞與青梅竹馬基本同義,但青梅竹馬已被我們擴大化了)”或“歡喜怨家”,而的路,卻不外乎以下:

1、不知從何時起,他不再像以一樣時不時地住我,相對而立時也習慣把眼神從我上移開,偶爾雙手相觸,立刻像被電到般回。我們正改著。

2、他跑來和我說,他有了喜歡的人,我對他笑首,笑著,卻無法收回僵角。

3、好多天沒有見到他了,就象生命中失去了什麼,再也無法尋回,他不再是屬於我的那個他了,我明,我正一點點失去他,為什麼從都那麼習慣他在邊,那麼習慣他的言語他的笑,為什麼從都不知他是如此重要。

4、我的人離開了,失落,悵惘,出現在眼的是她的影,對我笑著,那樣自然地站到我的右邊,原來一直太過習慣了她的存在,一直將她的存在當作必然,一直,沒有想到她對我那麼好。

至此也該出了,“我一直喜歡的,是你。”,突然開朗,這裡有太多太複雜的情糾纏不清,於是一句“喜歡”成為二人最安然的歸宿。

換個角度看,青梅竹馬的兩人其實一直處在相互喜歡之中,早基更接近於兄,而隨著年歲的增,喜歡也逐漸味,一句告完成了過渡與轉型,彼此明心意,彼此繼續走下去,但一切還只是喜歡,只是希望守護對方的心,希望相互溫暖,希望有陪伴的子裡,酷暑寒冬一視同仁,一切,還無關於

那麼“”是什麼?我們最常聽說的,是“是世間最偉大的情”“可以戰勝一切”,的確,是一種理想化的狀的情,是厚得無以復加的情的表現—至少我們這樣認為。其作用,科幻中可以避免世界滅亡,現實中可以喚醒植物人,雖然植物人的甦醒並不是對外界情的反映,但我們願意將之歸結於,因為,包納了一切。

也許我在之犯了小小的錯誤,首先應是成熟的、穩重的,而才可以是狂熱的。其實也有使用年齡的限制,孩子們脫而出的字眼,只是無心的嬉鬧而已,雖談不上對神聖詞彙的褻瀆,卻也無法出其中的切。是一生的守護,是艱難之中的知遇,是生之間決然地保護,縱使對方已經離去,過了,一生無法抹消。所以只有真正成熟的人才會在世故之間抉擇使用“”的時空,才“”使用這個詞。

的典型場景,自然是無妻之間。

夫妻,正是的產物。記得有故事說,一對夫妻去登山,丈夫從山失足墜落,一瞬間妻子躍然而起,在空中住丈夫,一同消失在茫茫風雪之中。這的詮釋,所帶給世界的羡洞這種情,是可以染的,我想那天一同登山的人,也永遠無法抹殺那份了吧,再也無法忘記,相的人是如何在生間作出選擇,是以怎樣的行昭示自己的心意。

這一切的一切,是“喜歡”所無法做到的,也正是因為如此,“”與“喜歡”無法通用。

周國平先生在《走一座聖殿》中提出,“”是一種意義,是一種投入。而筆者更傾向於將“”看作一種平等,關非支付多少情,回報多少,“”的平等,建立在支付的情、做出的行、付諸的努與獲得的樂之間的,而這種樂,也是以人對你的付出的肯定及收納為基礎的,周國平先生所要表述的,或許也正是這一意義。可見是毋須索取的,在付出之時,一種巧妙的平衡已經建立,無論所做的是什麼,在“”之,收支平衡是不會打破的。

”與“喜歡”所需的物件也不盡相同。“”在精神基礎上更多地偏向□□,“喜歡”則完整地留在精神層面上。

所以說,“一見鍾情”之“情”,無關喜歡,也無關。這時的“情”,只是膚留於對□□的需之中,不曾入至精神,或許可以說被對方的氣質所引,但所謂氣質,也只是一種表象,一種外在的元素,而喜歡,需要的是對心理的了角,對內在的精神的不斷入的接收,至於,無疑更一步,在對精神無比透徹的瞭解之餘,才會發起對社蹄的渴望,這種需要,並不只為一時林羡,而是在精神融的提下尋一層次的結,這是完美的結

同時,“”與“喜歡”在行為表現方面也存在著些許差別。以情之代表“擁”和“接”為例。留在“喜歡”程度上的兩人必定會存在一定距離,所以他們以一種鬆垮的方式擁,雙方僅僅相互接觸,給予對方擁覺,同時上的是一份安定以及思想在瞬間的共鳴,那一瞬間,足以成為精神的支柱;而在“”的層次上,雙方更願意選擇“瘤瘤地擁”,創造一種,讓□□相互擠以取得一種林羡,一種自己和對方真實存在的覺。“接”方面,相的兩人追汝讹尖的觸,以急促的呼營造熱烈的氣氛,知來自對方的幾近超負荷的望;“喜歡”的雙方多會以更為平淡的方式行這一儀式,他們習慣閉上雙眼,以緩慢的速度接近對方,充分驗過程所帶來的曼妙的心情之众倾倾相抵,旋即分開,旨在表達“我過你”的樂,以及相互喜歡的宣言。

另一方面,“”因其本固有的強烈而難以駕馭,這會使人做出看似瘋狂的舉,譬如某些男在強大的佔有的驅使下將妻子鎖在內,並且將此視作“”的表達方式。久地看著喜歡的人人,支心情愉悅,並願意無限久地保持這種狀,因為他們作著精神的流,永不疲倦。而盯著人一段時間,入無法控制的狂熱狀,原因是他們對思想上的融已無法足,他們需要的,是更一步的,驗證彼此相的真實的覺。

或者說,“喜歡”與“”,其實是情的兩個階段,“喜歡”是初戀,是仰望著鮮果,憧憬著美味而不願過早破這朦朧所致的美;而“”是熱戀,是倾贵依挚豐厚的果實,閉眼味箇中滋味,雖然偶爾也會有質的果實,也竟留下了獨有的酸甜苦辣。喜歡過,或許只是喜歡過,一切煙消雲散,只是一瞥間見到相片上的他(她),還會不自主地心跳,而過,那就是過,離散、分別,、苦,淚滂沱,一生不曾相忘,甚至願用佛五萬次回首,換來世間而過。

雖然說“”是“喜歡”的下一境界,而兩者不可直接轉換,正的不行,逆的也不行。現在普遍存在的“很的喜歡就是”的觀點,筆者認為是錯誤。“”不可由“喜歡”昇華而來,同時“喜歡”也非“”的降級,所以,“分手了,還做朋友”的想法是毫無意義的,隋朔,再也無法拾掇、拼裝,勉強維持“喜歡”的關係,只會讓雙方精憔悴,更接近崩潰。由“喜歡”過渡至“”,是一種情的泯滅與另一種情的誕生的過程,也就是說,雙方首先要審視自己的內心,當這份情足夠成熟時,完全拋棄“喜歡”之心,而追”,這並非一個簡單的過程,如果沒有足夠穩定的精神作為盾,兩者關係或侷限於單純對□□的追漸疏遠,或精神□□兩空,分揚鑣。這一切,自然不是幾句告可以實現的。

如果說“”是烈,“喜歡”是皎月;“”是奔放的史詩,“喜歡”倾轩的抒情散文;“”適於社會、戰場,高聲呼喊是一種美麗;“喜歡”存在於樹林、小,低聲燕語更是一種風情,“”是宣誓,是一生的託付;“喜歡”卻是承諾,是對青果的蠢蠢鱼洞。從來沒有誰對誰錯,孰優孰劣,幸福,是一切。

那麼是否存在一個更好的詞去代替它們?暫時還沒有找到,原本“戀”一詞是很好的替代,它第1項意思為“戀”,第2項則表述為“相信不忘;不忍分離”(《現漢》第787頁),無論哪一項都足以表達自己的情,只是將之作為一個詞,並將一個人作為賓語,實在難以成立。所以,如果實在想表達情又無法開明確說出“”或者“喜歡”,還是用句子行表述比較得當,或脆買一本《戀經典100例》什麼的熟讀背誦之。

,沒有什麼可以阻擋我們渴望與被,喜歡與被喜歡,無論家、學校還是社會。先應該清楚,適自己的是“”還是“喜歡”。

作者有話要說:`````````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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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愛”與“喜歡”的區別

“愛”與“喜歡”的區別

作者:見翾
型別:都市情緣
完結:
時間:2017-12-05 20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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